在進業界工作的第一年,我就買了房子。不是我有錢,而是有點被騙的成份。

當時對於邀約書、買賣契約…etc,自己一竅不通;因為是瞞著家人,加上時間緊迫(我當時在下個月就要去跟公司工程師團到日本做技術移轉,歷時3-4個月,還得先搬離原租屋處),也沒人求援。於是人生的一樁大買賣,就這麼迅速的被決定了。

整個成交過程中,自己受了不少的委屈。對於仲介收了大錢卻沒好好處理事情的不滿致使「買貴了、被騙了」的想法三不五時還是會在我腦海裡揮之不去。

不過,撇開那些不愉快的部分,轉個彎回來想想,為什麼在那麼年輕的時候就想買房子?

我這個人對於買東西,向來都是基於自己需要,而不是投資轉售的打算(理財觀念遲遲未開竅)。當時買房子只是簡單的兩個原因:
1.因為不想回老家住;
2.想在結婚定下來前可以不用為搬家而煩。

那是一間2+1房的中古小公寓。在郊區,所以總價不會太嚇人,剛出來工作的我也買不起太貴的房子。

小公寓接省道只有1公里、離西濱公路6分鐘、距最近高速公路交流道約10分鐘,交通還算方便。當時我上下班是開車,對郊不郊區也沒什麼感覺。

剛搬進去時,沒有經驗,一心想趕快買家具家電填滿整個空間,慢慢的才理解到「有需要再買」這個觀念,所以現在比較少添購新東西了,腦子裡後來想的幾乎都是「這應該用不到,可以清掉」......

之前寫過一篇「宅女不是一天造成的」。在自己的家裡,我可以放肆的睡大覺、洗澡出來不用馬上穿衣服、難過時哭到抽搐、一口氣看完一季日劇、想事情寫感想、發揮DIY佈置創意……我喜歡在家裡,因為是自己的空間,我有滿滿的自由。

即使在日本的兩年,小窩的水/ 電/ 瓦斯/ 市話/ 網路/ 房貸/ 房屋稅地價稅/ 保險…etc全都沒斷。我讓它維持在隨時可以入住的狀態,即使一年我回台灣不到2星期。但要同時維持兩邊的房子很不容易,這也是我沒能存多少錢的原因之一。(再次驗證我是「富有的窮人」這句話)

因為蠟燭兩頭燒,結果變成在日本也不敢選好一點的住處,一年52週裡有50週要住的地方卻讓我天天盤坐木地板坐到腿麻。不過……這回的小P歷險記快結束了。七月在台灣一整個月的悠閒,讓我想了很多,我的小窩也在呼喚我。


這些年來,不管我換工作、失戀、還是跑到國外去流浪冒險,我的小窩對我來說彷彿是backup。不管生活中有過什麼動盪,我知道有一個「自己的地方」隨時可以回去。

我的小窩,是一個不起眼的避風港,在有機會結婚前我想一直保留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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