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敝社的日本支社是在去年(2006)二月到四月間成立,當時必須找一個在日本有固定地址的員工當社長(其實不一定得是日本人)。也不知是誰推薦的,殺頭這個1975年出生的日本業務人員,就在他30歲還沒滿31歲那時,掛名了台灣大名鼎鼎的「前網通業一哥」的日本支社長。

大概是年少得志、得意忘形,加上台灣總部這邊的主管不知怎麼管理他,殺頭先生在天高皇帝遠的日本逍遙地、擺闊地、花了很多錢,交代不清。加上業績沒做起來,又因自己交不出東西而在日本代理商和台灣總部之間互說對方壞話,造成雙方誤解。最後他老兄乾脆來個人間蒸發,完全聯絡不到……所以我們必須換支社長,還得處理他欠我們多少錢和他佔為己有的Domain name問題。

第二任支社長變成大衛,是我們公司長期在日本的業務協理。此時我的直屬老闆,突然從原先的一個,變成兩個。正在勉勵自己趕快適應兩位老闆截然不同的風格時,才短短幾個月(不到半年)日本的大衛老闆據說因為不想接受被更上面的人調回台灣,選擇離職。雖然我聽別人說過大衛老闆的一些「陳年偉績」,但因為我們相處時間非常少,他也都還滿幫忙我的,所以我個人對他的觀感其實還算挺正面的。

接下來的第三任代表,有點被陷害的感覺,我是由某封被CC到的email感覺到的。因為一句「Hi 蓋文, Congratulation for you were assigned as our 日本辦事處代表」聽起來很難令人感到興奮呢。就在我忙了好一陣子、收集資料、跑東京法務局……眼看東西都齊了, 最後因為這位支社長沒能出示日本當地市役所發的印鑑證明而停住。因為他不住在日本(甚至當時連來日本短期出差都沒有),連短期的外國人登錄證都沒有的話,真的很難辦下去。

在今年(2007)的四月底,上面的大老闆說她已經跟一位在日居留多年並擁有自己公司的W社長談好了,由他來擔任我們日本支社的社長。所以我又要修改資料(正式登記資料上的第三位支社長),跑東京法務局了。只是不知道這是掛名好辦事而已,還是真的新社長會介入現在的當地業務體系,負起敝部門業績成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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