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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好幾個人透過部落格問我關於日本工作簽證怎麼辦的問題. 很高興小P我的血淚史可以稍稍幫助到大家. 不過容我先說明一下, 這完全是我個人在完全不了解任何規定的情況下, 直接被丟到日本後自立自強 try error 出來的心得. 一點都不專家. 有需要的人可以自己辦辦看, 沒有一次就辦成功的話可不要來踢我喔. ^^
(ps 在東京入國管理局附近也有代辦的, 不過一次要收15萬yen就是啦…)


這裡是東京入國管理局的網頁, 不用擔心, 它有中文說明.
http://www.immi-moj.go.jp/

咳咳咳…這裡是小P 不負責任出一隻嘴免費代辦中心. 在爸媽沒教, 老師沒教, 老闆也沒教的情況下, 我們就自己先來看看一些定義吧! 幸好現在網路很發達, 不懂就多查.

根據中文維基百科的說法, 簽證,是一個國家的主權機關在本國或外國公民所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上的簽注、蓋印,以表示允許其出入本國國境或者經過國境的手續,也可以說是頒發給他們的一項簽注式的證明。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AD%BE%E8%AF%81&variant=zh-tw)

日文版把VISA翻做”査証”(さしょう 英:visa), 是外國人入國時必須的入國許可申請證明之一. 目的在於判定身分, 看看你有沒有什麼犯罪紀錄, 是不是應該拒絕你入境…之類的. 簽證必須事先申請, 視情形也有可能雖持有簽證但仍遭拒絕入境.

簽證是日本入國申請的要件之一, 不等同”在留許可”, 不過, 一般來說簽證的項目裏” 滞在目的・滞在資格”會併在一起, 或者有些國家會把簽證和在留資格同時給, 造成海關檢查時的混亂也時有所聞.

在日本, “簽證”和”在留許可”是並存的. “簽證”是外務省的管轄事項, “在留許可”是法務省的管轄事項,為入國管理重要之一環.
(http://ja.wikipedia.org/wiki/%E6%9F%BB%E8%A8%BC)


這裡講的是”在留資格”, 是將外國人在日本停留時的活動類型, 用類別加以區分. 根據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 目前有27種, 如下:
▲外交、公用、教授、芸術、宗教、報道
▲投資・経営、法律・会計業務、医療、研究、教育、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企業内転勤、興行、技能
▲文化活動、短期滞在
▲留学、就学、研修、家族滞在
▲特定活動
▲永住者、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永住者の配偶者等、定住者

關於”在留資格”, 關於教育, 體育…等許多細項規定請參考外務省網頁.
http://www.mofa.go.jp/mofaj/

在日期間根據在留狀況以及週邊環境變化, 必須注意自己的”在留資格變更” 或”在留資格更新”.
(http://ja.wikipedia.org/wiki/%E5%9C%A8%E7%95%99%E8%B3%87%E6%A0%BC)

因為大家是要來日本工作, 在日本稱做” 就労”. 就勞所認可的在留資格有:
*外交査証(VISA)
*公用査証(VISA)
*就業査証(VISA)

也就是說, 你是上述3種”在留資格”才能被允許在日本工作…短期滞在査証(俗稱的90天觀光簽證) 是不能在日本工作的


看到這裡, 可能有點眼花撩亂…(其實我自己也是…@@), 翻譯硬梆梆的條文總是霧煞煞, 讓我換句話, 用更簡單的話來說:

◆簽證(VISA): 蓋在護照上的戳印或貼紙, 有才准你進海關. (你若是純粹進日本玩, 護照上沒任何事先申請的簽證章, 日本海關就當你是”短期滞在” 那一類的在留資格, 你一次不能停留超過90天)




◆在留資格: 界定你是來觀光還是來工作? 所以你要來工作的話, 必須申請, 不要以為用觀光簽證進來, 每90天期滿前出境就沒事. 他會幫你算一年不能超過180天. 台灣公司要派人去駐日的話, 通常適用”企業内転勤”的在留資格, 且必須在日本要有公司登記(才叫轉勤啊~), 或合作的日本公司(讓你轉去那邊執行工作).




◆我現在是直接在日本的公司就職, 所以我不能續用”企業内転勤”, 而必須改持”人文知識・国際業務”的在留身分.




所以, 在留資格是最重要的!!! 其實以我自己的申請經驗來說, 好像只需要完成在留資格那個部分的認定, 再去加辦多次”再入國”手續就OK了~ 下一篇跟大家講有哪些資料要準備.

(其實之前我都有把每個申請步驟拍照存檔, 無奈我1月時電腦遭竊, 所以現在是憑記憶努力回想中…會隨時上來更正, 以免誤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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